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则,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拟停止枫溪镇芳草地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办学行为并刊出其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名册附后)。公示时刻从2024年12月30日上午8:30至2025年1月5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幼儿园刊出有贰言,请在公示期间电话或书面向区教育局反映,来电或来信需用实践身份并附联系方式,不然不予受理。
主办: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 办理保护:潮州市潮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办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