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12月1日起,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可以从事培训业务。对举办者处违法来得到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2〕12号)等法律和法规和文件规定,在清远市辖区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各类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符合有关要求和相应设置标准的,可提出设立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
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开展培训活动。从2023年12月1日起,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可以从事培训业务。
按照《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未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来得到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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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构及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将依据《办法》进行处罚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民办教育的一分子,,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活动,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可通过网址访问,包含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广东省202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于1月11日至12日举行,报名报考及缴费工作于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进行。成绩公布时间与成绩复核详见下文。
广东省202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于1月11日至12日举行,报名报考及缴费工作于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进行,报考手续详见下文。
广东省202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于1月11日至12日举行,报名报考及缴费工作于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进行,报名条件详见下文。
广东省202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于1月11日至12日举行,报名报考及缴费工作于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进行。
按规定注册、报名,并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可获得学时证书,8月31日起可登录本人账号查看、打印本人学时证书。
人民教育出版社定于2024年8月20日至8月27日开展人教版义务教育新教材网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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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注册、报名,并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可获得学时证书,8月31日起可登录本人账号查看、打印本人学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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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校外培训需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清远本地宝
从2023年12月1日起,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可以从事培训业务。对举办者处违法来得到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2〕12号)等法律和法规和文件规定,在清远市辖区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各类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符合有关要求和相应设置标准的,可提出设立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
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开展培训活动。从2023年12月1日起,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可以从事培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