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赞同杞县腾龙职业训练校园有限公司改变训练层次和增设训练工种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法令》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职业训练校园管理办法》的告诉(豫人社规[202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杞县腾龙职业训练校园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改变训练层次和增设训练工种的申请材料,经对其办学条件、申报材料归纳评定,该校契合改变训练层次和增设训练工种的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刻为2025年2月25 日至2025年3月3日。如有贰言,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