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添加规则,任何单位不得违背法令、法规向民营经济安排收取费用,不得施行没有法令、法规根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安排分摊资产。这样规则进一步杰出了法治的保证效果。
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了初度审议。随后,法令草案广泛寻求社会定见。从常委会审议和寻求定见情况看,各方面临拟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高度认同,对草案充分肯定,共同以为:草案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指示精力和党中央决议计划布置,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开展的严重方针、方针和行动上升为法令标准,关于全社会安稳预期、振作决心、凝集力气,激起民营经济开展动能,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开展,发挥民营经济在强国建造、民族复兴中的及其重要的效果,具有严重而深远的含义,主张进一步修正完善后赶快审议出台。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当地、企业、社会公众提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主张进一步杰出法治的保证效果,充分完善相相关的内容。对此草案二审稿中添加规则:一是,根据立法法的规则,与运营主体出产运营活动严密相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和其他标准性文件,归于审判、查看工作中详细使用法令的解说,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权力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则在外;二是,针对同一查看目标的多个查看事项,应当尽可能兼并或许归入跨部门联合查看规模;三是,任何单位不得违背法令、法规向民营经济安排收取费用,不得施行没有法令、法规根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安排分摊资产。
此外,草案二审稿还添加规则,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定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陈述促进民营经济开展情况。有关职业协会商会依照法令、法规和规章,发挥协谐和自律效果,及时反映职业诉求,为民营经济安排及其运营者供给信息咨询、宣扬训练、商场拓宽、权益维护、胶葛处理等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