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为民办一般本科校园的函》(晋政函〔2024〕5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清晰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分设和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有关事项的函》(晋政函〔2024〕105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法令》《一般高级校园设置暂行法令》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级校园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成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赞同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为晋中健康学院,校园标识码为4114013598;一起吊销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的建制,并依据现有在校生届数建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二、校园要切实加强党的建造,全面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建造者和接班人。
四、山西医科大学、太原旭东科技开展有限公司等应执行《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协议》,以确保过渡期内校园平稳、健康开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连续运用,过渡期完毕后刊出。
五、教育部将当令对校园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教育训练质量等状况做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校园的辅导和支撑,催促举行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造,完善校园办理结构,健全财物办理和财政会计制度,标准办学行为,重视内在建造,促进校园办出特征、办出水平,着力培育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山西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作出更大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