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会展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继续健康开展的非消沉效果,近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
引入类展览项目分为国际性展览项目、全国性展览项目、职业性展览项目,依照展览面积别离给予30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20元/平方米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别离最高不超越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省内自办类展览项目依照展览面积给予15元/平方米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越60万元。引入类会议项目依照参会人数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越80万元;对境外参会人数到达10%(含)以上,来自3个(含)以上国家或区域(不含港澳台区域)或国际性安排的会议项目,补助金额上浮3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越100万元。